通告!涉及荔城、增江、石滩、派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城公安交警部门新增移动测速抓拍设备,执法地点详见附表。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移动测速抓拍设备将于2024年3月1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超速行驶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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