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 发表于 2024-2-1 00:50:40

惊!增城这3家老板被罚...


为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近日,荔湖街公布了2023年荔湖街经营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请各餐饮场所引以为戒对照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以下三个案例均为餐饮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的场所使用燃气且限期内未整改的案例一起来看看↓↓↓案例1
  2023年4月14日上午,荔湖街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某美食店在厨房内存放7个15KG重瓶,总重量超100kg,涉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者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4月15日完成整改。
  4月17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经营者逾期仍未改正。



案例2
  2023年4月14日上午,荔湖街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某美食店使用的燃具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均未安装燃气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涉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者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4月16日完成整改。
  4月17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经营者逾期仍未改正。


案例3
  2023年11月4日下午,荔湖街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某美食店使用可调节阀,涉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者进行燃气安全教育并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1月7日完成整改。
  11月24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经营者逾期仍未改正。


以上三家餐饮店均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相关负责人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安全提示
餐饮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一图了解如何做好餐饮场所消防安全↓↓↓
















来源:今日荔湖、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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