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 发表于 2021-10-13 23:17:23

增城买房小心“中招”!


接连新政下广州部分一手楼盘在未领到预售证之下也开始抢跑
  10月8日,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广州市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下简称《交易提示》),提醒购房者在支付预售款时,要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以免开发商挪用资金;同时,关注房屋抵押状态;预防警惕“代办资格”“伪造流水”“首付贷”等违规违法行为。


《交易提示》一共有七项提醒广州住建局提醒购房者注意↓↓↓
01  要确认拟购房屋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未取证的房屋,勿向开发商账户支付任何费用,“购买未取证的房屋,很可能发生开发商挪用资金等问题,形成项目烂尾风险”。
02  留意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风险提示,将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不要向非专用账户交存房款,谨慎使用现金支付。特别是多期、向多账户付款的情况,尤其要注意辨识。
03  要仔细查看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充分了解在售房源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款专用账户、商品房销售进度控制表、周边教育资源、公共交通等。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款专用账户信息可在阳光家缘网进行查询。
04  选购房屋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拟购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对于设有抵押权的房屋,要严谨评估风险,可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抵押和进行网签的具体时间,并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责任,以保障权益。
05  明确拟购房屋的楼层,核查拟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范围内,是否设有抵押权等内容。注意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流程及时间节点、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对于开发商或中介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或签订补充合同。
06  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在签订合同前,要特别关注服务人员/机构的合法资质,核查《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中介服务授权委托书等内容。
07  在购房前仔细核查自己的购房资格,警惕并远离“代办资格”“伪造流水”“首付贷”等违规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国内一些城市已出现有银行或者开发商挪用业主监管资金的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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