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恵民”还是“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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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环 发表于 2021-2-26 22:44: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2020年12月5日为家父投保“穗岁康”,保险期从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父亲摔伤住院,1月11日出院。期间产生的总费用是:39781.15元,合作医疗报销:13651.12元,个人缴费26130.03元。
       咨询“穂岁康”为何没有报销?解释是没达到理赔额度(1.8万元),后又解释个人缴费部分 分开两种来赔付,每一种都要达到1.8万元的免赔额度。
       我一家大小五口人都购买“穗岁康”产品,当初说是广州市政府的“惠民”工程,个人缴费超过1.8万元就能报销60%~70%,这到底是“恵民”还是“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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