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句老话说,养儿防老,意指生育儿女、再含辛茹苦地把他们养育成人,为了以后自己老了,眼蒙蒙、耳又聋、躺在床上的时候能有个人给自己喂口饭,倒杯茶,临终了,有人送终,这样人生总算有一个圆满的终结。
但是现实社会中,不是事事能尽人意,在增城就是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这位邓婆婆,年近90岁高龄了,她之前一直居住在增城荔城街中山路西角巷青云里,在这里她居住了几十年了,房子是她和已过世老伴的。
老人育有两子两女,按理说,多子多女,到了这个年纪应该安享晚年,享受儿孙福。但现实的情况是,近几年老人接连遭遇不幸,因被车撞了,脚骨折和白内障原因,在人民医院做了手术,由于年纪较大,恢复不好,目前双目几乎完全失明,原先老人一直独自一人居住在西角巷的老屋里。
老人最小的儿子,虽已成家,但几十年来几乎没有正式工作过,全靠姐姐每月“柴米油盐酱醋茶”接济,后因姐姐没钱接济他,他竟然把母亲给他居住的套间,位处体育馆附近的房子低价23万卖了中介。
小儿子把房卖了之后,以几百元的月租,在外面租房住,由于挥霍无度,23万的卖房钱很快被他花的所剩无几,于是强行带着老婆子女一家人搬回西角巷(老母亲居住的老房住),这不算过分的,更过分的是,竟然把老母亲从家里赶出门外,邻居们看老人实在可怜,于是报警,警察到门口,这个小儿子都闭门不开!
之前这个小儿子,还开口要钱,要求老母亲必须给他15万,否则不许回家!(生了这样的儿子,比陌生人还无情。)老母亲没有钱给他,也拿不出这些钱,这个亲生儿子竟然狠心到让自己亲生母亲在家门口睡了两天!
最后大儿子得知后,拿着老母亲的退休金在工厂附近租了一间房子给母亲独自一人居住,老人家从此过着不是人过的生活,大小二便失禁,没人看管,在出租屋里跌倒,躺在地上一天一夜都没有人知道(凄凉,如果老人有什么意外出事,可能要等到屋里传出异味才有人发现。)老人的两个女儿一个月都不去看她一次,女儿们说老人的房子给了谁,谁就要去照顾她。
老人居住的出租屋里充满着浓浓屎尿混杂的气味,因为老人不能自理,屎尿只能躺在床拉,平时又没人帮她清理,床上都是屎尿味,更不用说冲凉。我一个隔壁房的租客,实在看不过眼,偶尔拿一点东西给老人家吃,但是长期照顾也难以照顾。
在这我先和老人的几位儿女说,你们的母亲现在听不清,双眼已经完全失明,大小便失禁和肌肉萎缩不能行走,已经完完全全丧失了自理能力,需要亲人的照料!你们百万身家的女儿却要跟处于社会底层且没经济能力的弟弟来“斗硬”,要他来履行照顾你们母亲的责任?而你们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母亲受罪?你们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太过分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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