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业主:赔偿我一套房子或停工征收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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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 发表于 2019-11-18 00: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现在的房子都不能住了,墙壁都裂开了,要不你们就赔偿我一套房子,要不你们就停工征收楼盘。”一位业主在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会议室说道。

11月12日
区交通局接待了一批来访群众
他们的诉求不一
那房子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呢?
这其中发生了什么事呢?

部分业主反映,其房屋变成“危楼”
  家住增江街象山社区乐活小镇楼盘的部分业主反映,广汕路北绕线建设工程在楼盘附近施工时将其房屋震裂而变成了“危楼”,导致其房屋已不能安全居住并饱受噪音污染,苦不堪言。当天,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完在场每位业主的心声后,一边对业主们进行安抚和劝慰,一边现场给予建议和回复。

广汕路北绕线建设工程


  据悉,广汕路北绕线建设工程(含光辉大桥)是我区的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起点于荔新公路,终点为增江街荔三公路与广汕公路交界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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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互通立交的设置有效地连接了广汕公路、荔三公路和广汕路北绕线,使该片区的车辆可以通行广汕路北绕线绕开城区,快速到达增城南部、北部以及广州中心城区,是解决城区交通问题重大民生工程之一。

业主表示工程影响生活

而此路段位于乐活小镇楼盘东侧
在今年初进场施工时
小区居民对该公路建设不太满意
认为该公路控制宽度只有80米
即道路中心线离他们楼房只有40多米
建成后过往车辆噪音过大
同时担心重型车辆冲出高架桥
砸到他们的楼房不安全
要求将道路外移2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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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小镇距离桥位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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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小镇距离道路中线平面图


区交通局:马上改善

  为解决业主提出的噪音和安全问题,区交通局决定在乐活小镇楼盘等路段加装全封闭式声屏障,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加固了桥梁的防撞设施,并在楼盘公示了荔枝坳隧道工程的立项批复、施工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资料,让小区业主了解荔枝坳隧道工程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当时大部分业主均表示理解和支持的。

得到大部分业主认同后
工程继续开展施工
但仍有楼盘业主针对房屋造成了墙体裂缝的现象
要求停止所有桩基施工
并要求对楼房进行检测鉴定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


  楼房结构整体性完好,开裂部位主要是填充墙,混凝土构构件与填充墙交接处及门窗洞口角部开裂现象较为普遍,上述缺陷的存在,不会改变原结构的安全性。

而施工单位亦决定
通过改进施工方式
(由冲击桩改为旋挖桩)
减少施工噪音及震动
同时积极申请安装全封闭的隔音屏等方式
减少施工对乐活小镇业主产生的影响
但部分业主至今也不认同措施的做法

区交通局回应:
对确属工程原因造成房屋装修破裂等问题
进行修复并给予合理赔偿

  11月12日下午,区交通局相关领导带领工程施工单位再次到乐活小镇楼盘公寓和施工现场实地考察,对业主们反映的相关问题作出工作部署。

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要求

  ⒈ 该路段暂时停工,并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业主的诉求。

  ⒉ 业主方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小区进行第二次检测,但需将第三方检测公司的相关资质和检测方案交区交通局复核以便于支付检测费用,如果业主不委托,该局将继续委托原检测单位对未检测的业主房屋进行检测。

  ⒊ 再次将该工程的相关资质资料、施工图和环保测评公示发给小区业主。

  ⒋ 对前期施工过程中确属工程原因造成房屋装修裂缝等问题会进行修复并给予合理赔偿,防止问题反复。

  ⒌为减少道路建成后的噪音影响,交通局已制定了全封闭的声屏障方案,计划增加投资4000万元,该方案已通过区政府审批,声屏障方案将和本项目同步建成和投入使用。


在走访结束时
有不少业主表示
如果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再次显示安全
他们亦安心居住

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将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将积极协调解决业主合理诉求
确保上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为努力创建文明城市再添一把劲

律师说法

Q:
针对部分业主提出房子和征收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呢?

A:
广东达熙律师事务所邓若云:业主们作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对涉案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如因广汕路北绕线建设工程施工导致涉案房屋装修破裂等问题,业主们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请求侵权责任方承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但在暂无明显证据证明上述工程造成涉案房屋损毁、灭失等不可逆的危害后果的前提下,部分业主提出征收涉案房屋的要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并不合理。

Q:
如果业主一直与政府协商僵持,可以采访怎样有效的措施解决呢?

A:
广东达熙律师事务所邓若云: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固然重要,但道路建设工程涉及民生问题,亦同样重要。一方面,如业主们对此前相关机构作出的检测鉴定报告存有异议,可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共同另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房屋进行检测、鉴定。此后,再根据检测鉴定报告的结论确定相关侵权责任。同时施工单位进一步改进施工方式,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及安全保护措施,以降低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来源: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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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生活 发表于 2019-11-18 00:44: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狮子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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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11 发表于 2019-11-18 12: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路修好对大家都是好事,避免大车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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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波 发表于 2019-11-18 19:5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好事管我吊事。交通局都说是他们施工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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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波 发表于 2019-11-18 19:5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生活 发表于 2019-11-18 00:44
狮子开大口?

你不知道详情别瞎说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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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_^25 发表于 2019-11-18 20:5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文波 发表于 2019-11-18 19:54
你不知道详情别瞎说行不?

征收已表达不了对你的赔偿,我觉得应该给你盖座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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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鱼 发表于 2019-11-19 22:4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想说这些做政绩的时候,要么赔偿补足,要么施工质量做好。不要赔偿不足时又不做好施工质量,就打着惠民的旗号,进行道德绑架损害平民利益。房屋都裂开了,要补偿和停工不正常?最起码的把房屋修好,复工前重新评估重新出示施工资质证明这些应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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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鱼 发表于 2019-11-19 23:10: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这些打着为民的旗号的做政绩工程,一大早还睡着就突然家里被砸玻璃拆窗,然后每天6点开始打墙,施工的不知哪里找来的,拉居民用电不顾负荷插的蜘蛛网一样,导致跳闸,要晚上供电局的人来才弄好,下班插头那些都不拔,就插着吊着,一点安全措施都不做,供电局的人看了都说一下雨肯定出事。到刷外墙就每天泥沙水泥堵居民门口。去12345投诉了,就街道打个电话来说不是微改造工程,不知什么工程要去看下才知道,然后就没下文了。前提什么民意咨询的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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