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广州中院及广州各区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 毒 品 犯罪 案件,共宣判37宗 毒 品 犯罪案56名被告人,涉案 毒 品 数量总计约58公斤。
其中,广州中院一审宣判8件,3名 毒 犯 被判处死刑,另有1人被判死缓、7人被判无期徒刑。
上午9时30分,李某、曾某艺等12人制造 毒 品、非法 持有 毒 品 一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李某和曾某艺密 合伙 制造 毒 品 甲 基 苯 丙 胺(冰 毒)牟利,由曾某艺出资202500元出租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某农场作为制 造 冰 毒 场地,由李某组织陈某等人购买原料、承租存放 制 毒 材料 和工具的仓库并合伙 制 毒,共制造 毒 品 成品、半成品共47公斤。
法院认为,李某、陈某、曾某艺等9人合伙制造 毒 品 甲 基 苯 丙 胺,数量大,翁 某 芬、黄 某 剑等3人明知他人购买 麻 黄 素 用于制 造 毒 品 仍 提供,是 制 造 毒 品 的共犯,均构成 制 造 毒 品 罪。黄某剑非法持有 毒 品 甲 基 苯 丙 胺等,数量大,又构成非法持 有 毒 品 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陈某犯制 造 毒 品 罪,判处 死刑,剥夺 政治 权利 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曾某艺 犯 制 造 毒 品 罪,判处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某昭、张某耿、林某专、黄某剑、翁某芬、施某文、陈某朝、罗某杰、钟某添判处无期徒刑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3人为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 毒 品 犯罪 仍处于 高发 态势。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严剑飞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 毒 品 犯罪 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 毒 品 犯罪 案件持续增长、重特大案件频发;二是 毒 品 犯罪 主体呈现 犯罪 低龄化、无业化趋势;三是 毒 品 类型不断翻新,新型 毒 品 犯罪呈上升趋势;四是 毒 品 犯罪职业化日趋明显。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振表示,广州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 处 毒 品 犯罪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对 毒 品 犯罪 适用 缓刑、假释及减刑,深入推进 毒 品 犯罪 审判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广州法院还特别注重从 经济上 制裁 毒 品 犯罪。广州 禁 毒 斗争 取得显著成效,禁 毒 形势总体趋稳。
来源:羊城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