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辆白色比亚迪小车行驶在荔城街夏街大道,当时比亚迪小车由南往北沿着夏街大道直行,在行驶到岗前路路口时候,一辆白色大众小车从比亚迪小车左方转入插道。
就在这个过程中两车在路口的斑马线上发生了碰撞,这原本是一次小事故,没有人员受伤,按理论可以启用快速处理程序。
但是下面来重点了,两车司机下车查看车损情况,驾驶白色大众小车的是一位女司机,下车后看了车损情况,就在拍照。
按这样的情况来看,责任判定也比较明确,有点经验的老司机是否觉得白色大众车需负全责?
但是这位女司机说不是她的责任,双方就责任上产生了分歧。
竟然双方对责任上有争议,只能报交警判定。
PS:其实从基本交通知识来判定,现场来看,白色大众小车应该要负主要责任,大家说是不是?(当然如果有一些非常特殊情况另外说)在很多轻微交通事故中,不少车主就是因为责任争议,把车停在路中,等交警来、等保险公司的人来,导致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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