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交警部门新增了五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我区公安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这批设备将于2018 年11月12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新增“电子警察”具体位置如下
序号 | 执法拍摄位置 | 抓拍类型 | 1 | 石滩镇新城大道增城碧桂园学校路段 | 逆向行驶 | 2 | 增江街沿江东路置业花园路段 | 违法停车 | 3 | 增江街东山路路段 | 违法停车 | 4 | 永宁街创业大道菜鸟网络公司路段1 | 违法停车 | 5 | 永宁街创业大道菜鸟网络公司路段2 | 违法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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