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工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认证分级以及申办流程
业绩要求和人员要求
一级
运营的工业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之和不低于 20 万 m3/h,且其中至少有 1 个设施的处理能力不低于 2 万 m3/h。
具备不少于 20 名与运营专业类别相适应的、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现场运营人员
二级
运营的工业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之和应不低于 1 万 m3/h,且其中至少应有 1 个设施的处理能力不低于 1000m3/h。
具备不少于 10 名与运营专业类别相适应的、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现场运营人员。
三级/自运营
无
具备不少于 10名与运营专业类别相适应、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现场运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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