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增城万达广场某寿司刺身店吃晚餐。
这店一直以来都是以比较低的价格来吸引顾客。
之前一直都会时不时去光顾。
……但……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今晚的经历。
晚上7点多左右,一个人到店点了一个刺身拼盘。
里面各种海鲜刺身,其中里面的虾刺身,平时我习惯性是留给我家妹子吃的,但她去旅游了。
所以我最后才边玩手机边吃,当我把虾刺身吃完。
看着桌上的虾头总感觉怪怪的,仔细一看,有个虾头的腮有一边鼓起来的。
出于好奇,我用筷子往虾头挖了一下,出现一只足足有手指头大面目狰狞类似虫子的东西,那虫爪可是触目惊心啊。
马上叫来服务员,3个女服务员看到直呼恶心。
其中一个比较大胆,走近来说我拿回去问问,小心翼翼的把盘子端回厨房。
过了几分钟,那个服务员走回来说厨房那里说那个已经死了的,不影响用,给我打个折。
听她这样说觉得好像也没什么,而且也赶时间,给钱走了。
但走了一段路,突然感觉不对劲想吐,干呕了几分钟。
我就走回去搞清楚,回去直接说要看看那个虾头和寄生虫,厨师就说不是寄生虫。
已经丢掉找不到了,我问厨师怎么刚才说是寄生虫现在又说不是呢?
厨师说他又不是专业的,和服务员说给我打个折就扭身走不理我了。
遇到这种情况我就说要见他们老板。
老板娘大概20分钟就到了。
老板娘来的时候店里已经没有顾客了,说先进去了解情况。
这时候那消失的虾头出现了,但里面的“寄生虫”不翼而飞了。
老板娘说带我去医院检查,在她那里吃了东西不舒服,她们会负责的。
到了中医院看了医生抽了血,化验报告显示肠胃炎,开点药先吃着先,寄生虫的话他们医院没技术可以化验的,只有后期的观察。
出于对自身生命健康的保证,我就提出店家出具一份协议关于后期由于她们店的寄生虫引起的后遗症和病况她们要负全责。
谁知道老板娘的一个不知道什么朋友,直接说不给,就把老板娘拖一边。
过了一阵子回来了,那个什么朋友和厨师2个人一唱一和的说这个谁都保证不了,不签!(作为一个消费者,你会怎么想呢?)
当时我越来越想吐,头也开始晕了,那个什么朋友就把老板娘和厨师叫出去,还大声的说了句:“管他那么多干嘛,还要在这里陪着他啊?”
期间厨师一直说要证据,怎么证明那是寄生虫还是畸形呢?就算叫卫生局来也不怕(鉴于失而复得和不翼而飞的寄生虫,这就是他的底气吧)
最后头晕再去找医生,说住院观察下,但床位满了,只能在急诊室门口坐着。
后来老板娘过来问我想怎么解决,我还是坚决要签协议,她直接否决了。
这时候医生突然走过来和我说:“南方医院是权威性检查寄生虫的医院,那里可以检测。”
我就说那只有去南方医院检查了。
老板娘听到立即把药放我隔壁,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跑了!
作为消费者我该怎么维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