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想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万一遇到事故,一方面是身体的损伤,一方面是财产的损失,事故双方围绕赔偿问题可能要多次往返于交警队、保险公司、法院之间,而且由于对保险业务以及法律的不熟悉,会走许多弯路或者存在一些误区,使事故双方和家属都心力交瘁。
本着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今年9月开始,增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创新工作模式,在交警二中队试推行了“事故联调机制”,实现了交通事故、定损、调解、赔付“一站式”服务,试行一个多月以来,交警中队调解区里大声争吵、剑拔弩张的状况日益减少,调解室里事故双方以及各自的保险公司代表心平气和坐下来商讨赔偿事宜,根据情况法院也会派员出席,大大提高了调解的专业性和成功率,保障了事故当事方的合法权益。
那么,什么叫“事故联调机制”
就是指:公安交警组织事故当事方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保险、法院派员联合参与调解。
“事故联调机制”有什么好处
联调机制最大好处就是,一改以前发生纠纷后事故双方当事人需交警、法院、保险公司三头跑的局面。现在事故责任认定后,在交警就能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当场就能签订协议书,此协议还经法院司法确认,如果事故其中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不用再走诉讼程序,可以按照协议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事故当事人:本以为要“持久战” 没想到一小时搞定
10月25日,邹女士驾驶小车途径增城区江畔豪庭路段时,因辅道有车驶出,邹女士准备停车避让时,后面一电动车避让不及撞向轿车车尾,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潘女士受伤。报警后,交警到场处理。11月1日,交警通知双方到交警中队联调处理,保险公司员工到场参与调解,提供专业保险建议,一个小时左右事故双方就民事赔偿一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满意。
10月28日,龙先生驾驶面包车在园圃路路口与尹女士的电动车发生碰撞,11月1日,事故双方来到交警中队,在保险公司、法院、交警的共同参与下,很快达成了共识,签署了调解协议。
据统计9月18日荔城交警中队推行事故联调机制以来,通过联调机制达成调解协议的共有56宗。一些当事人称“本来做好了‘持久战’的心理准备,没想到大概1至2小时就达成了赔偿协议”,纷纷为交警推出的这个联调机制点赞!
来源:增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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