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间道”举报!增城一男子微信乱发嘢被拘留!

[复制链接]
晨光 发表于 2017-7-14 01: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多增城街坊都会用微信这个网络通信工具

微信上有很多东西看,真的假的难以分辨。

有人总是觉得系微信群里吹水,胡说八道,乱发嘢无人理。

也有人觉得把一些图文发到朋友圈不用负责任,因为随时可以删除。

甘想你就错了,之前有个增城小伙子微信发朋友圈骂人被拘留。

所以提醒各位街坊,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也不能乱说、乱发,不要以为发在自己朋友圈或微信群没什么人看,如果被转发了你懂的。现在的“无间道”好犀利噶。

近日又有一增城石滩男子在微信群发了个小视频被拘留。

究竟他发了什么呢?

请往下看。

        7月11日,有网民向增城警方举报,一男子通过微信群传播视频,并称该视频发生在石滩镇拆除违法建筑期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jpg

2.jpg
男子在微信群虚构事实,散布不实言论

        接到举报后,增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经核实,该视频并非发生在我区。7月12日14时许,散布不实信息的单某(男,42岁,增城区石滩镇人)被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单某交代,其于7月11日在手机微信中收到一段关于暴力拆迁的视频,未经核实,出于好奇心,就将该视频配以“石滩拆违建”等文字,转发到6个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单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jpg
违法人员单某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发布或转发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注意识别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相关阅读】

微信朋友圈出现这样一条图文信息。

4.jpg

一车主在朋友圈用污秽言论辱骂执法民警

        原来,6月22日下午,车主黄某(男、24岁、增城区人)驾车到增城区荔城街中山路,其间将车辆违法停放在中山路后离开,被执勤的交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在其车辆上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事后,黄某竟在朋友圈发布一条带有污秽言论,公开辱骂执法民警的图文信息。

        增城警方接到报警后,对相关情况开展了调查,并于6月23日将黄某传唤到公安机关审查。黄某交代了发现自己车辆被帖违停单后,为发泄私愤,在微信朋友圈发帖侮辱民警的违法事实,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5.jpg
警方传唤该名车主

6.jpg

7.jpg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增城警方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链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提醒,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如对警方处罚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不得以辱骂执勤民警的行为发泄个人情绪,否则将受收到法律的严惩。

        增城警方同时提醒,为切实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我区正在开展“共建共治、文明出行”交通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交警部门将重点加大对违法乱停放、乱变道等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不礼让斑马线、乱鸣喇叭等不文明行为,涉牌涉证、酒驾、毒驾、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改变不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构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9 显示全部楼层
gzhu 发表于 2017-7-14 20: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来讲,网络传播系冇隐私噶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shine 发表于 2017-7-14 08: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大种X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增城江铃龙 发表于 2017-7-14 10: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uang020 发表于 2017-7-14 1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群众什么都不信了!!但警察什么都相信,真是天朝大国啊,什么怪事都有,[s:9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34605712 发表于 2017-7-14 11: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开开34 发表于 2017-7-14 14: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莞贤子28 发表于 2017-7-14 16: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s:6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谭咏麟 发表于 2017-7-14 20: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到处都有二五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牛V 发表于 2017-7-14 21: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谭咏麟 发表于 2017-7-14 20:07
小心,到处都有二五仔!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VIP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