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可在我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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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 发表于 2016-11-3 14: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黄丽萍 见习记者陈宏花 通讯员增公宣)从11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机关新增开通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今后连同广东省在内的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人员可在我区居住登记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我区户籍居民也可在这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居住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

    据了解,本次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是广州市公安局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今年7月起先后开通海南省等11个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为更好服务社会群众,提供更优质公安户政业务体验而新增开通的。

    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民警提醒,群众对具体的办证手续、办证地点、办证流程有咨询的,可登录广州金盾网、“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智能咨询平台)、警民通APP等途径自助查阅,也可拨打12345市政务热线咨询。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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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金杯 发表于 2016-12-8 16: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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