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兵役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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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觉 发表于 2016-4-16 13: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现将增城区2016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二、范围和对象:

    凡常住户籍在增城区,以及在增城区属地管理的高等院校、普通高中、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或在增城区企事业单位务工,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往年已办理登记手续且今年不超过兵役登记年龄的男性公民要进行核对;历年未登记又符合登记条件的要进行补登。

    三、登记方法:

    18至24周岁适龄青年应当在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网上登记完成后,应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街(镇)武装部兵役登记站或高校武装部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提交登记表,领取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工作人员应根据适龄青年具体情况,对登记人员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25至35周岁人员应前往各村(居委)兵役登记点进行登记,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各村(居委)兵役登记点代为登记,亦可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各村(居委)兵役登记点工作人员联系,按登记内容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

    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武装部办理变更手续。

    五、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对于适龄人员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增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020—82652600

    特此通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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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321040 发表于 2016-4-17 19: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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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zhenjiaju 发表于 2016-4-20 16: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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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中 发表于 2016-5-7 14: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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