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庆新春·闹元宵”学生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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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 发表于 2014-1-14 1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镇(街)少工委、镇(街)中心小学、直属学校、中学、民办中小学:

    为迎接2014年新春佳节,激发学生的美术兴趣,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发展,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个性特长,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联合开展增城市第三届“庆新春·闹元宵”学生书法、绘画、摄影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   

    增城市教育局  

    少先队增城市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

    增城日报社         

    增城市青少年宫

    增城市图书馆

二、目的意义

    坚持以学生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为载体,描绘宣传我市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就,营造欢乐、祥和、文明的节日气氛。

三、主题内容

    大赛主题:庆新春·闹元宵

    内容要求:围绕主题,体现时代特色,充分展示我市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的巨大变化和喜庆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注重思想和艺术的完美结合。

四、参加对象、组别及奖项设立

    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组别设置:小学组和中学组

    奖项设立:书法、绘画、摄影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单位设优秀组织奖。

五、作品要求

    绘画作品:符合主题,画种不限,表现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为39cm×54cm。

    书法作品:书写内容符合主题;横幅尺寸最大不超过40cm×69cm,竖幅尺寸最大不超过36cm×138cm。

    摄影作品: 题材符合主题,手法、内容不限;晒出照片尺寸为27cm×39cm。

六、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14年1月9日—1月18日,以学校为单位,宣传发动开展“庆新春·闹元宵”学生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

    2、第二阶段:2014年1月19日—2月28日,各镇(街)中心小学、中学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于2月28日前报送市青少年宫(联系人:温俊城、黄琳钧,电话:82624166、82753737),上报作品须在作品后面附作品标签。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数量要求:以镇街中心小学、直属学校、中学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数量,小学组:荔城、新塘各单项作品各12张(份),其余镇街、直属小学各单项作品各8张(份),中学组:每校各单项作品各15张(份)。所上报的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摄影电子文档发送至zcsgw2011@163.com)。

    3、第三阶段:2014年3月1日—2012年3月15日,大赛作品评选。

    4、第四阶段:通报表彰奖励阶段。


                             共青团增城市委员会

增城市教育局

少先队增城市工作委员会

                                                          二0一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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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随 发表于 2014-2-3 12: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增城鱼友群:群号237833939,欢迎大家一起交流、分享、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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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榕 发表于 2019-1-23 12:1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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