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街培正北路建设遭遇“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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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 发表于 2013-3-15 11: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户主漫天要价 市民纷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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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占据在规划道路中央。


    (记者李明文/摄)日前,记者接东湖公园周边市民爆料,位于增城市增江街东湖公园东侧的市政规划路(培正北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遭遇1户拆迁“钉子户”,阻碍该道路建设长达5个月,导致东湖公园周边车辆出行困难,对附近两万多名师生、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知情人透露,该“钉子户”向属地政府漫天要价,要求支付的拆迁补偿款项高出其他拆迁户达4倍多,引起了周边市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综合改造全面启动
大大提升东湖公园周边人居环境
    记者从增江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培正北路是增城市重点项目——东湖公园综合改造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培正北路连接东桥东路与教育路,直通市高级中学门前,是解决东湖公园周边居民、村民及中小学师生出行难问题的重要基础设施。
    “以前,东湖公园周边污水横流、高墙耸立、排水不畅、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同时没有环回道路,市民生活极不方便。”增江街国土所工作人员介绍,“推动东湖公园综合改造项目,我们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这里一大堆历史遗留的、群众经常上访反映的问题,出发点是顺应广大市民的要求,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
    项目以东湖公园为中心,完善周边道路、排水、排污、照明和供电工程,拉通东桥东路至增城市高级中学的规划道路,沿东湖公园周边建成开放式的沿湖大道、单车道和人行道,美化、亮化、绿化东湖公园,建设东湖西面、北面、东西面商住地产项目,建设东湖文化娱乐广场,增加完善东湖公园基础设施,打造增江街商业、文化、购物、娱乐、休闲、高档居住消费中心。目前,项目培正北路、东湖路、金碧北路和高压线下地铺设等建设工程已全面施工。
    据增江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增江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增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增江街东湖公园综合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自2011年6月以来,工作组挨家挨户讲解政策,细致做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百姓合法利益,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该项目涉及拆迁户共17户,至2012年5月,增江街道办事处分别与16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目前,该16户居民已全部顺利实现搬迁,仅剩有1户居民拒绝签订拆迁协议。
影响施工达5个月
市民纷纷谴责“钉子户”不顾大家利益
    记者现场了解到,该“钉子户”位于增江街梅花庄西三巷,占地约87平方米,为两层半混合结构房屋,建在规划道路中央。户主为王某,原籍增城正果镇人。
    增城高级中学师生向记者抱怨,大家对建设培正北路的期望值很高,因为沿线聚集增城高级中学、郑中钧中学、荔城中学、新诚小学、梅花庄等人员超过两万人,但是现在因为受“钉子户”影响,道路建设进程缓慢,造成车辆、人员出入不便,逢周六日更是拥堵不堪。
    “培正北路改造前是烂地块,出入不便,凹凸不平,我们村民都期待尽快修好路,以后出入就方便很多了。”梅花庄村民王伯介绍,“原本路中央有好多间房子,去年10月左右各家各户陆续搬迁走了,就唯独他不肯搬迁,据说想要更多的钱。”
    东湖居委一位干部告诉记者,王某住宅的二层、三层报建手续不齐全,没有房产证件,属于违法建设,但一直阻挠有关部门正常执法。受其影响,计划拓宽至33米宽的培正北路一再延迟施工,附近市民的日常出行受其影响已达5个月之久。
    增江街国土所工作人员透露,王某认为政府给予的补偿款项没有达到个人期望,坚持要求必须按每平方米2万元进行补偿,否则拒签协议。
    “平时不见人回来住,要修路了又赖着不走。”正在东湖公园健身的阿伯提起这个事就生气,“大伙都认为是他不合理。”在记者随后的走访过程中,公园周边市民群众纷纷谴责王某漫天要价。
坚持“一碗水端平”
增江街正在启动法律程序
    记者了解到,由于王某是居民户口,增江街提供了三种安置补偿方式:一是参照增江街当前“三旧”改造拆迁补偿市场参考价,按350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这比《增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制定的最高指导价1275元/平方米高出1.74倍;二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目前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出的价值进行货币补偿;三是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1进行房屋产权置换,安置房位于东湖公园大门右侧金马·东湖居项目,普通装修、房屋办证等费用由拆迁房负责承担。
    增江街国土所工作人员说:“该居民要价已远远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补偿标准,我们肯定不能同意,已搬迁的16户居民更加不会同意。”该工作人员表示,工作组将尽最大努力,继续耐心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承诺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维护广大市民的权益,尤其是要维护已搬迁的16户居民的利益。同时,考虑到该“钉子户”二三层报建手续不齐全,下一步将配合市有关部门尽快依法对该部分房屋予以拆除。“若该户主继续漫天要价、拒不搬迁,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决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不合理要求而影响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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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零 发表于 2013-3-15 15: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社会!?
钉子就钉子咯,又没得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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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零 发表于 2013-3-15 15: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随便给个价你,把你家拆了不知道这个记者会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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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零 发表于 2013-3-15 15: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报建的那些层可以拆掉,但有报建的,不管你愿不愿意,也可以强拆,这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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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零 发表于 2013-3-15 15: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报建的那些层可以拆掉,但有报建的,不管你愿不愿意,也可以强拆,这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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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春春 发表于 2013-3-15 15: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遭遇1户拆迁“钉子户”,阻碍该道路建设长达5个月,导致东湖公园周边车辆出行困难,对附近两万多名师生、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不便。知情人透露,该“钉子户”向属地政府漫天要价,要求支付的拆迁补偿款项高出其他拆迁户达4倍多,引起了周边市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实情系咪真系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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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男 发表于 2013-3-15 16: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350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能购到屋住么?安置房位于东湖公园大门右侧金马·东湖居项目,普通装修、房屋办证等费用由拆迁房负责承担。只给毛坯房,拆迁户还有钱装修办证么?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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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von 发表于 2013-3-15 16: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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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0000 发表于 2013-3-15 16: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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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080562 发表于 2013-3-15 16: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不实吧,我听说不是要求支付的拆迁补偿款项高出其他拆迁户达4倍,说什么东湖居委一位干部告诉记者,王某住宅的二层、三层报建手续不齐全,没有房产证件,属于违法建设,而是那房子有房产证,可政府补钱也补一样的钱,还有补了地皮盖房子也不给再上房产证哦,是我我也不拆,好好的有证房子一拆再起就不合法了,下次如果再拆那就什么都没了。听说补地补到加油站后面,是我就不去。
    说什么市民纷纷谴责“钉子户”不顾大家利益,可是大家可又顾那家人感受,我听我妈说:居委会的人把人家那70多的老人给弄伤了,到医院住院了;
    说什么平时不见人回来住,要修路了又赖着不走,我家你那村,一直都住着人亚,有7/8个人呢,也有小孩子在住
     如果是我,在这些条件下我也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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