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云 发表于 2012-1-3 21:30:47

闲某致侠客行义工队的一封信

本帖最后由 闲云 于 2012-1-3 21:32 编辑

侠客行义工队:
       您好!
       首先,祝贺贵队的成立,让增城义工进入“群雄争霸”的时代!
       其次,本人在下午接到很多电话询问:蒲公英义工队与侠客行义工队是否有任何联系,为何贵队今天的宣传活动的相片使用了蒲公英去年部分活动的相片?
       后来自己也去看了一下,的确如此!其中大部分是蒲公英两周年活动的相片,虽然贵队在旁边注明的是侠客生活,但这样列出是否妥当?
       希望贵队以后在自己的宣传活动中使用其他队伍的相片时注明或提前沟通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最后,期待贵队能让增城义工事业摆脱这两年的窘态,把增城义工事业推向另一个新高度!
       如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


闲某
2012.01.03

larun 发表于 2012-2-4 16:18:24

一文鸡卖十一支玫瑰花来咯

terrytuguowei 发表于 2012-1-3 23:07:27

不是吧,义工队的宣传也要借用他人的材料,未免太不地道了吧。求侠客们的解释。

司马弘曜 发表于 2012-1-4 13:52:52

侠客行???哪路神仙??剽窃照片是侠之所为?

清晨的玫瑰 发表于 2012-1-6 15:17:25

是否侠客中的一员曾是蒲公英中的成员?

没有信号的天线 发表于 2012-1-6 17:01:05

回复 清晨的玫瑰 的帖子

应该不是我们的队员拿去,国庆节他来拍了很多照片。

zwj20020511 发表于 2012-2-3 14:45:22

失魂鱼 发表于 2012-2-10 22:02:24

侠客行义工队在锦绣整紧办事处吧。

49887072 发表于 2012-2-21 21:35:03

这么做不妥当, 但是都是做好事的, 不用计较

炭元素 发表于 2012-2-22 17:53:47

末做过好事的男人路过,有次在挂绿广场见到他们做宣传,看到摆放很多(五粮液)在派,说唱几首歌可以送一瓶酒。
原来义工真好,有那么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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